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模拟题

2018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习题: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来源:233网校 2018年4月12日
导读: 2018年初级会计“全两科取证班”全面更新,附讲师精编学习计划,帮助考生梳理疑难知识点,锁定得分项。点击了解详情>>hot.gif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考点详情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中,纳税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有(  )。

A.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B.税务机关作出加收滞纳金的决定

C.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D.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换言之,即对抽象行政行为(规章、规定等)不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相关推荐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题库 | 2018年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