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卷1 | 卷2 | |||
单项选择题 | 4题 6分 | 4题6分 | 3题4.5分 | 3题4.5分 |
多选选择题 | 3题 6分 | 5题 6分 | 3题 6分 | 3题 6分 |
判断题 | 1题 1分 | 1题 1分 | 1题 1分 | 1题 1分 |
不定项选择题 | 4题 8分 | 3题 6分 | 4题 8分 | 4题 8分 |
本章重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1、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2、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①税务局和②海关。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分:500万元
★500万元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3、其他个人,即使年销售额超过了标准,也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销售劳务
2、销售服务:你打着电话、发着短信(电信服务)去坐车(交通运输服务),为了去海南旅游(生活服务);在旅游地买了纪念品,发邮政寄给你的父母(邮政服务),又在海南买了很多水果,发顺丰(现代服务)寄回自己家(联想到建筑服务),这套房子是你贷款(金融服务)买的。
其中:
(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
(3)打电话属于基础电信服务,发短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
(4)修缮:不动产;修理修配:动产;
(5)疏浚属于其他建筑服务,但是不包括航道疏浚;
(6)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但融资租赁属于租赁服务。
★需要牢固掌握,可以借助MR.H的记忆口诀。
3、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
4、销售不动产(只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租赁服务)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忆方法:5和6、7、8区别记忆;4、10属于鸡肋条例;(1)和(2)保证抵扣链条的不中断;(3)防止税收负担不平衡、逃避纳税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存在折扣折让的销售:
①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折后价;其余情况,不可减除。
②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2)存在以旧换新的情况:
①关注特例:金银首饰——差额计税
②一般货物:不得扣减
【点拨】金银首饰“回炉重造”一番即可再次出售。再次出售时,税务机关依旧可以征税,因此,税务机关不会吃亏,可以按差额征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还本的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均视为发生买、卖两项活动
(5)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点拨】注意区分押金和租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
①啤酒、黄酒、非酒类货物:区分是否逾期;区分是否超过12个月
②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到时就计入销售额
(6)贷款服务,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不得扣减利息支出);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旅游服务:可以以余额为销售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项税的抵扣问题——不准抵扣的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违法违规)对应项目;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客观题非常爱考)
四、增值税税收优惠(本节内容,全部掌握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建议按照MR.H的要求,掌握其中的重点)【而且每年教材会有些许调整,建议按照2021年的教材掌握】
★区分不征税、免税项目
五、增值税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形式 | 发生时间 |
直接收款 | 收到销售款or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注意】无论货物是否发出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货物发出的当天 |
预收货款 | 货物发出的当天 【注意】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or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 |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or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之日 |
销售应税劳务 | 收讫销售款or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 货物移送的当天 |
进口货物 | 报关进口当天 |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①自产销售的,销售时纳税;②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时不纳税;③用于其他方面的,移动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收回后①不高于→不再缴纳;②高于→差额部分申报缴纳;③用于连续生产→准予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当天,海关代征。
(4)零售的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的卷烟:①批发单位给批发单位→不再缴纳;②批发环节是加征环节。
二、消费税税目【列举部分常考点】【重点记忆不征收的,MR.H有口诀,详见精讲班】
1、啤酒坊(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征收。
2、调味料酒,不征收。
3、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
4、舞台、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征收。
5、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
6、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不征收。
7、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量征收的:啤酒、黄酒和成品油。
2、复合计征的:卷烟、白酒。
3、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①销售→销售数量;②自产自用→移送使用;③委托加工→收回的;④进口→海关核定。
4、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5、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注意】换(换取)、抵(抵偿)、投(投资):以最高售价,而非实际售价。(但增值税并没有此项规定)
6、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纳入销售额。
7、实行从价计征的随同出售的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
【注意】包装物押金:
(1)非酒类:(同增值税处理);
(2)酒类(除啤酒、黄酒):均应并入销售额。
四、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比增值税学习)
销售形式 | 发生时间 |
赊销和分期收款 | 约定→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 |
预收货款 |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其他结算方式 | 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自产自用 | 移送使用的当天 |
委托加工 | 提货的当天 |
进口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不懂制定学习计划?无法提炼教材考点?不妨跟随讲师学习,233网校初级会计通关课程,面对面与讲师交流,赶紧来看>>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henyayu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