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抗辩
二、追索权
1、行使条件
行使条件 | |
到期后追索 | 票据到期后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
到期前追索 |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④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
2、追索权行使的对象: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易错点】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3、追索的金额
追索的金额【价+息+费】 | |
首次追索权 | ①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 ②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再追索权 | ①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②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
4、行使追索权的程序
5、行使追索权的期限
行使期限 | |
首次追索权 | 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
再追索权 | 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
【真题演练】
1、(2019年判断题)票据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只能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
2、(2020年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追索权出具的下列证明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有( )。
A、法院关于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司法文书
B、承兑人出具的拒绝证明
C、医院出具的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D、司法机关出具的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参考解析:
(1)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3)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包括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3、(2020年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4、(2017年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应当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的有( )。
A、对商业承兑汇票予以承兑的甲公司
B、不获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乙公司
C、签发银行本票的P银行
D、空头支票出票人的开户行Q银行
参考解析:
(1)选项A: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因承兑而承担付款义务;
(2)选项B: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应承担票据责任;
(3)选项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4)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不承担票据责任。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henyayu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