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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强总结!经济法基础2022年第一章必会考点

作者:233网校-陈过儿 2022-03-12 00:00:01
导读:本章主要介绍了法律基础、法律主体与法律责任等。本章难度中等,属于次重点章节。2022年本章进行了删除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等大量知识点,难度有所下降。但是考点仍较为分散,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通过理解加记忆来掌握。在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7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一般不涉及不定项选择题。

【考点1】法律关系(★★★)

概念: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举例:婚姻关系、买卖关系

【注意】但是恋爱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要素:


具体解释

主体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考点2】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

【注意】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022年新增)

【注意】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022年新增).png

【考点3】法律关系的客体(★★★)(2022年修改,引起重视)

【考点3】法律关系的客体(★★★)(2022年修改,引起重视)

【考点4】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分类: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分为①法律事件和②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标准

分类

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合法行为(买白菜)

违法行为(买毒品)

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积极行为(作为)

消极行为(不作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合同)

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遗嘱)

多方行为(结婚)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者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票据)

非要式行为(买卖)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

代理行为

【考点5】法的形式(★★)

1、法的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法律文件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X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例如《XXX条例》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X省/自治区/直辖市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XXX办法/规章》

《XXX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XXX地方XXX办法/规章》

2、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

(1)不同形式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效力等级

【总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原则

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②新法优于旧法

③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Ⅰ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Ⅱ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Ⅲ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Ⅴ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解释】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考点6】法律责任(★★★)(2022年修改)

责任类别

具体形式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或关闭,暂扣或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活动、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

死刑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henyayu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大家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哪些《经济法基础》的重点难以理解的,可以在下方留言,老师都会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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