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城建税 | 教育附加与地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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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单位”、“个人”均采广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 | |
计税依据【强】 | 实际缴纳的增、消之和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 税率 【注意】在确定计税依据时,应按照规定扣除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 |
纳税期限 |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 |
税率 | 地区差别(7%、5%、1%) 【学习提示】税率的确定: ①受托方所在地;②经营地 |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
税收优惠 【强】 | (1)【进口不征】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口不退】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4)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1)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 |
表格参考了23年孙林老师精讲班此处的讲义
【2022】【单选题】2019年10月,甲企业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买价17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共计3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费和保险费共计2万元,另支付买方佣金1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2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假设无其他纳税事项,下列关于甲企业相关税金的计算,正确的是( )
A.应纳进口关税4.2万元
B.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8万元
C.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3.12万元
D.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4万元
结语:总体来讲,由于是附加税,难度不大,把握住需要以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依据即可。咱们下一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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