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25.ABC
【解析】本题考核税款的征收措施。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26.CD
【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责任。根据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税权等。
27.AB
【解析】本题考核见票即付的票据。见票即付的票据包括支票、本票、银行汇票。
28.BC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保证。根据规定,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29.ABD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相关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0.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选项A和选项B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选项C和选项D是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
31.AC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因此B选项错误。
32.AB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规定。选项A属于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选项B属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选项D属于因经济法、劳动法涮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项C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33.A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
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依据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4.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35.A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36.AD
【解析】本题考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具有法定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B不正确;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37.AB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38.ABC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9.AB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0.A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教师工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作家拍卖手稿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41.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规定。选项A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A选项不正确。
42.ABCD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43.AB
【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税收优惠。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44.AD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因此选项A和D正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