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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前提分题(3)

来源:233网校 2016年5月13日
导读: 考试在即,在线练习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提升解题能力,突破考试难点,获取高分!

  三、判断题练习

   1.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2.个人担任公司董事,且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3.对公安部门无偿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4.对免税产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5.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四 、不定项选择题练习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1月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油漆、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8.5万元;进口红木原木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额为26万元;向林业生产者收购桦木一批,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50万元;购进办公用耗材一批,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0.3万元。

   (2)销售自产的实木家具,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12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包装费11.7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3)将自产实木地板一批用于对外投资入股,该批实木地板生产成本10万元,甲公司同等数量同类实木地板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16万元、平均销售价格为15万元、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

   (4)向代理商A赊销实木工艺筷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5万元,本月25日已经发货,全部款项下月10日结算;向代理商B销售一次性筷子,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2万元,本月预收全部款项,约定下月5日发货。

   已知:本题所有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本月发生的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A.购进油漆、零配件的进项税额

   B.进口红木原木的进项税额

   C.向林业生产者收购桦木的进项税额

   D.购进办公用耗材的进项税额

   2.有关甲公司销售自产实木家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1260×17%=214.2(万元)

   B.(1260+11.7)×17%=216.19(万元)

   C.[1260+11.7÷(1+17%)]×17%=215.9(万元)

   D.(1260+11.7)÷(1+17%)×17%=184.78(万元)

   3.有关甲公司将自产实木地板用于对外投资,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销项税额=15×17%=2.55(万元)

   B.销项税额=10×(1+10%)×17%=1.87(万元)

   C.应缴纳的消费税=16×5%=0.8(万元)

   D.应缴纳的消费税=15×5%=0.75(万元)

   4.有关甲公司的筷子销售业务,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A.赊销实木工艺筷子本月应纳增值税=5×17%=0.85(万元)

   B.赊销实木工艺筷子本月应纳消费税=5×5%=0.25(万元)

   C.预收货款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无需缴纳增值税

   D.预收货款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无需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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