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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操作基础知识:出纳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10日
  一、设置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一个单位如何设置出纳岗位,取决于该单位所属的行业的性质、自身的经营规模、业务量大小,以及怎样有利于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要求。
  2、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钱账分管是对设置出纳岗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钱账分管就是管账(总账)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兼管出纳工作;而管钱的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和会计档案工作。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明确。
  3、有利于对本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监督。出纳工作是为本单位的经活动服务,管好单位的货币资产;同时利用出纳的特殊手段对本单位涉及货币资产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只有发挥出纳人员的监督职能,才能使货币资产得以有效的利用。一方面发挥其效用;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4、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的收入、支出的核算与保管。而这些工作与整个单位的经济效益、职工的个人利益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各单位应该建立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出纳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部门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
  2、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分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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