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但对土地使用权,一般应按土地批租年限摊销。因为它不会随着使用而减少其价值。
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时,应将摊销额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和“无形资产”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管理费用 ×××
贷: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应按类分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无形资产原值减去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即为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为了提供无形资产原值及其已提摊销等有关数据,在无形资产明细分类账中,应注明各项无形资产的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