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要点是:在取得投资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投资企业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才可确认投资收益,且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上述要点,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作分录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通常情况下,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于下年度分派),先计算应收股利,其金额=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然后计算投资收益,其金额=被投资单位上年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上年投资持有月份/12.作分录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注:如投资收益计算的金额为负数,则此时应借记:投资收益),根据借贷方平衡的原理,其轧平分录的差额再作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即可。
[例1]甲公司199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1999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1999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按上述处理方法,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1999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1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
(2)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0000
贷:投资收益 ——股利收入 0(可省略)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00(轧平分录的差额)
(3)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1999年现金股利时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投资收益=400000╳10%╳12/12=40000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00(轧平分录的差额)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4)假设上述C公司于2000年5月1日分派现金股利450000元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投资收益=400000╳10%╳12/12=40000
借:应收股利 45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5000(轧平分录的差额)
上例为会计师考试教材中的例题,运用本文介绍的账务处理方法彻底摆脱了繁琐的公式计算,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