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购进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应付帐款 100
出口销售(假设退税率为13%)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借:主营业务成本-库存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
贷:应付帐款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转入 4
贷:应付帐款 4
(预估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应交增值税-进项,同样,这里出帐也就不能出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对于该进项税金,通过应付款反映。这是在帐务处理非常容易出错的地方。)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 117(100+13+4)
贷:银行存款 117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 17
贷: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4
(这里也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很容易重入库存。)
严格按上述核算方式进行核算,科目间的勾稽关系会很清晰,而且便于日常帐务检查,特别有利于发现“库存商品”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的帐务处理错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出口增值税”这一科目,是一个比较麻烦的科目,很容易成为“利润的垃圾桶”,以至于不能反映企业的真正盈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