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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和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来源:233网校 2008年6月3日
  耕地占用税

  这是国家为了利用好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而征用的税种。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由于是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的,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和清算的问题,因此,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的耕地占用税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企业建造一幢厂房,用银行存款交纳耕地占用税1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车辆购置税

  这是对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具有特定的用途,即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从2001年1月1日车辆购置附加费改成车辆购置税,与车辆购置附加费相比,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与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率一样,征收环节也一样。不同的是,一个是收费,一个是收税;一个是由交通部门征收,一个是由税务机关征收。购买车辆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按车辆价款的10%计算税额,计入外购车辆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AB公司购买汽车一辆,价款为200000元,车辆购置税为20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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