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存股”科目
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且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差额借或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2)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导致股份回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企业转让库存股,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5)企业注销库存股,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库存股”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金额。
2、“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核算企业(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般风险准备。
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一般风险准备”,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一般风险准备”科目期末有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