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企业主动利用税收政策的特定条款来达到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企业可以寻找在税制设计或税收政策中的特定税收条款,并加以充分利用。这些特定条款主要包括三类:
1.差异性条款。如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按规定需缴纳5%的营业税,若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可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同样从事手机销售业务,联通公司在销售手机的同时提供电信服务,要缴3%的营业税,而手机专卖店(增值税一般企业)则要缴17%的增值税,两者税负孰重孰轻,需要仔细计算,其中就存在筹划空间。
2.选择性条款。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中规定了不同的纳税处理模式,对一种纳税主体规定了二选一的纳税方法,企业就可以通过测算,选择一种纳税成本较低的纳税处理模式。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就规定了两种处理模式,即超过原值纳税,不超过就不纳税。根据这个条款,企业就可以结合拟订售价,测算不同的售价与企业的实际利益之间的关系,寻求最优的纳税方案。
3.鼓励性条款。国家为了鼓励或支持某个行业的发展,经常制定鼓励性条款,作出免税或减税决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优惠。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充分利用这些鼓励性条款,降低税收负担。
计算公式筹划法
任何税种都有税额计算公式,从公式入手,寻找合理、合法的减少应纳税额的办法。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虽然计税依据、税率这两个因素在不同税种中内容不尽相同,但采取的筹划方法都从这两方面下功夫。当应纳税所得额处于某个临界点时,所得额多出100元钱,就可能多缴几千元的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分3档: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税率为1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税率为33%.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就有筹划空间。假定某企业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恰好是100100元,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则企业的应纳税额=100100×33%=33033(元);若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27%=27000(元)。比较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的费用仅为100元,却获得了节税收益33033-27000=6033(元)。
组织形式筹划法
在某些情况下,对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无法进行筹划,必须通过另行设立企业的方式才能实现。筹划界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某养牛场将其养殖的奶牛所产鲜奶加工成花色奶后销售,因为进项少,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税负过重。企业可以通过业务拆分的方式开展筹划,一分为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牛厂,并将原有奶制品加工车间组建为奶制品加工厂。养牛场将自产鲜奶卖给加工厂,因属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缴增值税;奶制品加工厂收购鲜奶后加工成花色奶销售,进项增大,大大降低了企业税负。
税收优惠筹划法
企业如果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就可以享受到节税的好处。因此,用足、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不能曲解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税收优惠,或以欺骗的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放弃了应有的权益。为了加快经济发展,鼓励投资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我国税法中制定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客观上造成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税收差距,这就为国内纳税者利用这种差距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和引进设备时,通过使本企业的进口符合特定名义的进口项目,享受国家对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不过,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最关键一点是使税务部门认可确信其在免税之列,并且要努力使企业的技术经济效益报告符合海关的可行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