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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与库存商品的界限

来源:233网校 2008年6月18日
企业固定资产与库存商品的划分是以财物持有目的和价值转移方式进行的。企业持有价值大、使用期限长的劳动资料,如果持有是为了用,而不是为了卖,则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确认方式,“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还特别指出,“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例如,开发商建造完工并用来出售的房屋,应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而不是固定资产或房地产投资。
可见,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库存商品核算还是容易区别的。同样是劳动资料,前者持有为了使用,故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后者持有是为了销售,故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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