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国税部门通过对获取的外部情报与内部计算机信息的分析、比对,发现青岛市城阳区馨源液化气站自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购入的液化气金额高达2700多万元,而同期申报的营业额只有14万元,购销比例明显失衡,存在重大偷税嫌疑。国税部门立即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缜密侦察,查明该液化气站自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销售液化气共取得销售收入3100多万元,而每月申报的营业额只有7800元,偷税额高达120万元,已构成偷税罪;同时,还发现该液化气站存在让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案金额价税合计110余万元,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目前,该个体业户因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罪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