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税局去年检查了68家外商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其中有20家存在问题,有问题率近三分之一。在检查期间,这20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申报税额7825万元,但最后被税务局检查出问题后补缴的税款还高达3858万元,补税金额占了申报金额的近一半。
在查补税额中,企业所得税的比重最大,占了3856万元。
北京市国税局稽查部门负责人表示,检查发现,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问题主要有:取得消费者的售房预收款,却不向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将购房者贷款放入该缴税的“预收账款”,而是放入不缴税的项目中;项目竣工达到清算条件,却故意不向税务机关申请竣工清算,从而少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