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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货运单据挖出百万税款

来源:233网校 2008年6月30日
  近日,浙江省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查处一举报案件时,以检查火车站货运单据为突破口,并根据这些货运单据资料,对全县从事相关锁体经营的几家较大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共查补税款近百万元。

  浦江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经营部进行重点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锁体销售业务,产品主要销往县内各大锁厂。该经营部2001年6月开业,地方税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2005年4月注销税务登记。检查人员到企业经营场所检查,发现企业经营场地比较简陋,只有一张办公桌和几把椅子。在经营场所没有完整的账册和凭证,通过与业主的两次谈话,检查人员也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当检查人员要求业主提供开业以来的账册和凭证时,业主的回答是“没有”。业主说,平时货就堆在仓库里,厂家要货物就送去。

  在检查仓库时,检查人员也没有发现什么特别有价值的线索,只见仓库里堆放着满满的锁体。但闲聊中,业主无意说的一句话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业主说,“我真的没有账,也没有多少数字,你们不信可以到火车站去查。”检查人员随即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进货渠道入手。

  检查人员到火车站托运处,与货运站负责人说明来意后,不料,货运站负责人不是很配合,说:“你们这样一检查,对我们以后的生意有影响。”还说:“我们这里有这么多资料,你们这么几个人,要查到何年何月?”

  经检查人员讲解有关政策后,货运站负责人才同意检查。经过10多个人10多天时间的连续奋战,检查人员硬是把火车站托运处3年来的货运单据翻了个遍,摘录了100多页相关的资料。

  检查人员从浦江火车站托运处取得第一手资料后,基本掌握了该经营部的进货数量。然后,检查人员通过对相关厂家的调查、核实,核定了该经营部的销售额,最终案件得以查结,查补税费合计36万元,加收滞纳金3万元。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及《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浦江县地税局对其不如实提供情况的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

  检查人员还根据掌握的货运单据资料对其进行分类、归并和汇总,罗列出六七十户锁体经营户。通过对这些货运单据进行筛选和排查,检查人员确定了几户问题较大的锁体经营户,对其进行延伸检查。通过检查,用同样的方法,核定他们的营业额,查结了这些利用隐瞒进货数量、逃避纳税的案件,共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罚款计60余万元。这样,隐藏在火车站货运单据中的百万元税款终于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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