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审计监察部
上级部门:财务中心
下级部门:审计监察组
部门本职:审计监察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督促并协助各管理层完成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统一财经制度,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参与研究制订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3)制订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存货、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审计监察。
(5)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性与执行状况进行审计监察。
(6)对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费用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察。
(7)对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8)对公司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会报表和经济核算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
(9)审计监察公司行政领导、组织人事、采购、行销作业等方面的管理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0)监察公司管理方针、目标、计划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11)审计监察公司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效果情况。
(12)审计公司重要管理决策是否可行和有效。
(13)对重要或大额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审计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察。
(14)重要或大额财产购置、报损、报废的审计。
(15)负责对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16)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17)监督检查公司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18)参与有关的财产、财务、存货清查、盘点工作。
(19)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专项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董事会审计监察室对公司所进行的审计。
(20)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报告审计监察工作状况,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议。
(21)配合培训部组织进行审计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与考核活动。
(22)组织做好审计监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23)组织做好保密工作。
管辖范围:
(1)审计监察部员工。
(2)审计监察部所属办公场所、卫生责任区。
(3)审计监察部所属办公用具、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