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证班辅导协议
甲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33网校)
乙方:233网校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证班学员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参加甲方取证班学习享有的“免费重学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享受“免费重学服务”的乙方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甲方233网校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已参加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成绩未能达到乙方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成绩不为零;
(三)、乙方在申请办理免费重学时须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需与签订重学协议的个人信息一致)。
(四)、若乙方无法满足上述(二)、(三)条件,提供未报考成功证明也可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对符合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提供一次免费重学机会;
(二)、乙方可对本协议约定班次中考试成绩有未能达到乙方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成绩不能为零的科目申请重学。
(三)、乙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重学申请,无故缺考、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重学申请。该次课程的有效期为重学课程开通之日起至重学年度考试结束时止。
(四)、乙方须对提供自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甲方的教学计划、内部资料、各类试题、考试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
(六)、乙方须遵守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的,否则便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免费重学服务”。
第三条其他
(一)、233网校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证班课程到本年度考试结束后关闭。
(二)、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成功付费购买甲方233网校2019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取证班学员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备注:取证班旨为帮助学员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学习效果因人而异,部分活动期间不赠送教材,详询客服
申请重学:https://www.233.com/help/new/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