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
三、 报名事项
1、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申请考试的人员,持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必须经单位核实盖章),以上证件均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黑白照片3张,在规定期限内到县财政局综合室报名。
2、收费标准: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仍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每科35元(含报名资格审查费、考试考务费),书本、资料费按实收取。
四、 考试科目和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科目:2006年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2、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证书。
3、具体考试时间:
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