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拉萨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0至11月30日23:59。
2.报考资格审核。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监督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予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11月10日15:00至12月5日18:0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0日00:00至5月8日23:59。
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在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根据自行需要,在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订购考试用书。书籍领取时间将在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http://220.182.49.140:7001/xzkjw “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发布通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在拉萨市财政局大门口办公楼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合格人员
考试成绩在报名网址上查询。成绩合格人员,请关注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http://220.182.49.140:7001/xzkjw,我们将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第一时间发布通知,通知成绩合格人员填表及领取证件时间。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监督科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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