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兰财会〔2016〕12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驻兰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会【2016】31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兰州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兰州市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点击进入>>兰州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至28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1日至16日。
二、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考人员需持“甘肃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在兰州市辖区内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县报名。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生,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兰州市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三、兰州市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报注册后,要求本人携带报考人员信息表(单位或人事部门盖章)、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持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五、兰州市设立了8个报名审核确认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兰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全市报名组织协调、政策解答、报名信息汇总和网上缴费对账,不负责具体报名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在公告的报名现场审核点报名。
六、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可凭缴费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1月30前(节假日休息)到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开具发票。
七、请县区报名审核确认点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按时备份相关数据,严格按报名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确保报名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现场审核点
兰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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