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广西报考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解答
1.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2.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属于本属地管理的考生应该怎样处理?
答:考生原则上要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所在地进行报考。跨考区报考的应把关系调转过来后才能在本地领证。
3.问: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如何处理?
答:部队考生可按驻地就近原则在当地报名;铁道部系统考生按广西接收南宁铁路系统会计人员划分的原则在属地报名。
4.问:审核时所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这句话如何理解?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完成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登记;还没来得及进行登记的须提供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还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应补办继续教育手续。
5.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的,来不及补办的考生可持打印的会计持证人员信息表,经发证单位确认无误并出具证明。
6.问: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7.问:国外学历证书丢失怎么办?
答:提供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
8.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