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江海区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考区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7〕5号),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自6月2日起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内公布。请成绩为全科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复核。现将我区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 以上的考生。
二、现场复核时间、地点、电话
2017年6月19日至30日(工作日)。
江海区财政局法规会计科:江海区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0750-3831093。
三、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成绩为全科合格的考生,可在上述规定的现场复核时间内,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到所属地会计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在现场复核时应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无工作单位者除外)一份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考生丢失、漏打印可登录“http://60.208.116.167:81/ ksbm/usercxbmb.jsp”自行补打>>报名表打印入口。
四、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证书。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