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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盐城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1月1日-30日

来源:盐城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31日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初级会计报名新手必读: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指导及考情分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56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根据自己的工作单位、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正确选择所属的县(市、区)。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我市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考区进行报名,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及时缴纳有关考试费用。  

四、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费用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需要报名费用收据的考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回执表到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愿订购考试教材,相关问题请自行与供应商联系。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九、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我市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取消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改为考生领证时核对相关证件及材料;同时,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所有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根据我局网站(http://link.233.com/11401)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预计2019年10月份左右,请届时多加关注)。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县(市、区)资格审核和证书领取地点:

地 区电 话地 址代码
东台市85213359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309室200957
大丰区83527992健康东路48号200956
建湖县86213438秀夫南路933号104室200955
射阳县82323518沿河路89号200954
滨海县84108539县政府行政大楼1014室200952
阜宁县69917045城南大厦B座405室200953
响水县86883952双园中路488号200951
亭湖区66690321青年东路55号亭湖区政府321室200959
盐都区88429918新都路6号盐都区财政局202室200958
城南新区69960599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815室200961
市直、开发区88159318青年中路28号市财会教育中心(南苑宾馆内)200960

盐城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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