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19年5月举行。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我市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市实行“现场确认”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
4.我市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30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交费不成功未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