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得知,天津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2月28日18:00截止,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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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18:00截止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1元
初级考试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领取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为了让考生及时知晓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33网校提供初级会计师报名免费短信提醒服务,预约短信后可以及时准确的收到报名短信通知。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天津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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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3日-17日 | 8:30-11:3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0元领书】 【免费题库】 |
14:30-17:3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高频考点】【考前资料】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参加初级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证书。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link.233.com/17022)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