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报名公告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肥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10年10月15日开始,我市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1、全市统一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10月15日至28日,网上照片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全市统一网上补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12月6日至9日,网上照片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
二、报名网址
全市统一采用财政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报名网址: http:// www.acc.gov.cn/;http:// kzp.mof.gov.cn/。
三、报名服务点
因我局在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场地有限,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局在合肥市财会成人中专学校设立唯一自助考试报名服务点,为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提供自助报名设备,考生可在我局工作人员指导下自行报名。
四、 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注:1986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凭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报名。
五、报名流程
六、收费标准及发票开具时间
按照省财政厅财会考[2006]9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于2010年12月17日前凭报名回执表和身份证到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开具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七、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及教材费的网上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立银行账户。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申办工行银行卡或存折(已持卡、存折的考生可不再申办)。
第二步,注册工行个人网上银行。考生可选择自助注册或柜面注册。
◆自助注册:考生直接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个人网上银行“注册”, 开通电子商务功能,完成自助注册。
◆柜面注册: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工行银行卡或存折,到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注册网上银行并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网上支付安全介质(口令卡或U盾)。
说明:考生领到电子口令卡后,必须先登录网银,修改登录密码(数字+字母的组合),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考生若申领U盾,必须先登录网银,在“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后,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报名功能。
第三步,缴费。登陆财政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
上述详见《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行缴费和自助注册流程说明》。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
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的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新编出版。
我市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
九、准考证打印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合肥市财政局网站”通知。
十、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申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二)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三)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所在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2667202、2667212
(四)省会计考办技术支持(0551) 5100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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