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管委会财政局,市直、中央及省属驻池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考〔2010〕11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1.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10月15日至28日,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实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4159/;http://link.233.com/10280/.
2.全省统一网上补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12月6日至9日,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
五、准考证领取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安徽财政信息网”通知。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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