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阜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1年10月20日开始。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2012年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了2012年度考试大纲,2012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相应调整后出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1年)》新编出版。
今年,我省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并为全省各市、县城区范围的考生提供考试用书快递服务(6元/次),考生可自愿订购和选择快递服务。因快递区域所限,乡镇及乡镇以下区域的考生不提供快递服务,到所在县财政部门领取考试用书。
今年不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仍到相应市县财政部门领取考试用书。
四、准考证领取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请考生于2012年4月下旬关注“安徽会计网”、“安徽财政信息网”通知。
五、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我市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至31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12月5日至12日。
2、报名网址:http:// www.acc.gov.cn/;http:// kzp.mof.gov.cn/。
3、为方便县市区考生报名,我市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设立了8个报名服务点,免费为考生提供报名服务。具体如下:
报名服务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颍州区财政局会计股 阜王路673号 0558-2606061
颍泉区财政局会计股 皖西北商贸城 0558-2618519
颍东区财政局会计股 颍东区财政局 0558-2322104
界首市财政局会计科 界首市财政局 0558-4812358
颍上县财政局会计股 颍上县财政局 0558-4453485
太和县财政局会计股 太和县财政局 0558-8611229
临泉县财政局会计股 临泉县财政局 0558-6530668
阜南县财政局会计股 阜南县财政局 0558-6716016
4、对于网上订书且不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书到后凭报名回执表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各县、市考生可凭报名回执表到所在财政部门登记,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领取,也可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5、对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请于12月19日至30日凭报名回执表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集中办理,县市考生可凭报名回执表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登记,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办理,也可直接到市财政局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6、考生报名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确认前仔细审核所填写信息内容,由此造成的错误信息,考生本人自负。
7、阜阳市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558—2278998。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