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月31日。初级资格无纸化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4月29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2015年9月12日—9月13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高级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全省16市统一采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时间详情请见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咨询电话:0566-202991,0566-2022651
池州市财政局
2015年1月6日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财会考〔2015〕1号
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5年5月举行。中级资格除个别省份实行无纸化试点外,其余各省仍采用纸笔方式。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举行。现就我省2015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②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同时须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财会〔2010〕94号)关于“破格条件”的规定。
(三)报名方法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16市统一采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网上报名工作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015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全省实行“后审”制,即在考生成绩达到合格线后,具体考试资格条件的审查及发证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初级资格
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
2.考务日程
(1)2015年1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5年1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工作,全省初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3)2015年4月15日前,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2015年5月12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5)2015年5月12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活动的准备。5月15日前完成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6)2015年5月16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7)2015年6月10日前,发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2.考务日程
(1)2015年4月30日前,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29日,缴费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2)2015年8月5日前,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考办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级)》(见附件)。
(4)2015年8月20日前,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5)2015年9月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6)2015年9月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活动的准备。9月11日前完成对中级资格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2015年9月12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