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0]241号
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精神,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第二年确需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须于2010年11月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能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三)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11年5月14日、15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1日至30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初级信息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于2010年11月4日至8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见附件2)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4、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5月5日开始在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打印准考证,持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06年起在北京地区未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1、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 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10月15日至3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信息表》(以下简称《中级信息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中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从附件3所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中选择一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港澳台居民按有关文件要求还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5日。
3、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5月10日至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附件: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3、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可报考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注: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附件2: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4日—11月8日)
组织报名单位 |
报名点所在单位名称 |
地点 |
联系电话 |
东城区财政局 |
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 |
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
65231246 |
北京市商业学校 |
崇文区天坛路57号 |
67023738 | |
西城区财政局 |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厂63号 |
66560173 |
西城区博瑞管理人才培训学校 |
西城区三里河三区39号 |
68588266 | |
西城区启点培训学校 |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
68003090 | |
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 |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4号 |
66156447 | |
北京市宣武区现代经贸培训学校 |
宣武区枣林斜街55号(广安中学内) |
83537075 | |
朝阳区财政局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10号 |
52582060 |
北京市现代商务培训中心 |
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7号 |
85964907 | |
海淀区财政局 |
北京市海淀区职业学校 |
海淀区知春东里15号楼(东门) |
82117101 |
丰台区财政局 |
丰台区财政局会计科 |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1号 |
83811106 |
石景山区 财政局 |
石景山区业余大学 |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院 |
68875355 |
门头沟区财政局 |
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
新桥大街51号 |
69844198 |
房山区财政局 |
房山区农业机械化学校 |
房山城东大石河京周路北 |
89345156 |
通州区财政局 |
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通州区新华南路190号 |
81523357 |
昌平区财政局 |
昌平区卫生学校 |
昌平东环南路 |
69706230 |
平谷区财政局 |
北京联合大学平谷学院 |
平谷区迎宾街7号岳各庄大桥北侧 |
69961606 |
顺义区财政局 |
顺义区财政局会计科 |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
69461955 |
大兴区财政局 |
大兴区财政局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
大兴区黄村西大街8号 |
69246760 |
怀柔区财政局 |
怀柔区财会服务中心 |
怀柔区青春路22号 |
69650029 |
延庆县财政局 |
延庆县财政局会计科 |
延庆县新城街108号 |
69102469 |
密云县财政局 |
密云县财政局 |
鼓楼东大街1号 |
69043782 |
亦庄财政局 |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一层二号服务大厅) |
67886735 |
燕山财政局 |
燕山财政局会计科 |
房山区燕房路1号 |
69346179 |
注: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咨询电话:68486020、88549282
附件3: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时 间 |
地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2010年10月26-28日(城区) |
海淀区考试中心 |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南侧大厅 |
68945518 |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
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
64165149 | |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2号院 |
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街63号 |
66560173 |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
64918613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2号 |
65977785 |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62322623 | |
2010年10月29-30日(远郊区) |
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
80101318 |
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怀柔区开放路86号 |
89686020 | |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
通州区车站路71号 |
81510152 | |
房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
69365742 | |
顺义区人事考试中心 |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
69469584 | |
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心 |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四层 |
69824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