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定于2013年9月14-20日(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定于10月26-27日。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并成绩合格,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4月22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报名方式
2013年度考试报名,由考生先自行在网上填报信息,携带相关证书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订书缴费的流程。考生报名登陆《重庆会计之家》(http://link.233.com/17372)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考试报名系统,由考生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并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查盖章后,考生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份,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
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我市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具体考试日期、批次由财政部计算机随机编场确定)。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仍实行纸制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方式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 (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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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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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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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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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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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经济法 |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67575119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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