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级别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不变。
四、报名条件
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初级资格、中级资格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报名日期及审核日期、地点
1.报名日期:考生应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初、中、高级考生登陆http://link.233.com/10280/)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2.审核日期:5月3日至5月8日(含周六日)持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缴费。
3.审核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
六、所需材料
1.单位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5.2008年至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成绩合格单);
6.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考高级会计师需提供)。
七、教材征订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5月8日前登陆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link.233.com/25001/WebBook/)进行征订。
八、其他相关事项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www.fjkj.gov.cn)或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www.qzczkj.gov.cn)的公告。
石狮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0日
相关链接:泉州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4月10日至5月5日
精彩专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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