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人事局、州直各主管局、省属各单位: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将我州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1. 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1)我州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州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
(2)考生上网报名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
(3)各县财政局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31日;
(4)州直各单位、省属单位和合作市考生到州会计考办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31日。
(5)各县财政局在11月3日前将报名信息和考务费、书款上划州财政局会计科。
(二)资格审查
各县财政局的报名信息在上报州会计考办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三、考试用书及预订办法
1.考试用书
(1)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
(2)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
(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新编出版。
2.预订办法
(1)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用书,由州会计考办负责统一征订。各县财政局负责本地区考试用书的预订工作;
(2)各县财政局于2010年10月29日前上报考试用书预定单(见附件2)。上报后如还有考生预定,各县财政局应给予办理,并及时向州会计考办追加补订。
四、考试考务及日程安: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14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下午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15日 | 上午 | ——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1.报考中级的新考生必须是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前出生,网报软件在年龄上有限制;
2.各县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考试工作情况;
3.2011年度将在全国全面实行网上评卷工作。
附件:
1、报名条件
2、考试用书预订单
甘南州财政局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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