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区)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1年12月底止。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滚动)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至13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工作单位在湛江市并持有湛江市财政局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资料和相片录入后方可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及缴费,否则不给予受理,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按照说明及要求正确填写信息。
(二)上传电子相片。我市各确认点均不提供现场照相、相片扫描、相片导入等上传相片方式,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为证件相),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相片,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上传。
(三)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相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携带已盖公章的考生信息表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审查确认点审查缴费。
(五)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相片一张。所有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A4纸规格)
(六)因不能网上收费,网上订书功能暂不使用,仍然采用在确认点手工订书的方式,需要预订考试用书的,报名时一次性缴款预订,过期不办理补订。
(七)报名收费:初级、中级考务费均按每科50元收取(粤价函[2001]237号)
五、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点地址和时间
(一)地址:
(1)、会计人员服务大厅(赤坎区康顺路48号市财政局副一楼)联系电话0759-3220631,0759-3220632。
(2)、市会计学会(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夏4楼)联系电话0759-2225080。(只审查确认初级资格)
(二)时间:
2011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星期天不办理审核。
补报名现场审查时间:2011年12月12-13日上午9:30-11:00,下午3:00-4:00。
过期不予办理。
六、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
考试用书和准考证的发放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密切留意 “广东省财政厅”和“湛江市财政局”网站的公告,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9-3220632、3220631、2225080)。
湛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补报名:湛江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确认时间12月12-13日
报考相关:广东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