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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来源:海珠区公众信息网 2013年4月23日
  请妥善保管《海珠区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报考注意事项》直至领取职称证书

  会计类大专毕业三年、会计类本科毕业一年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单位人事部门申请认定助理会计师初级职称,电话3437134734371350

  区、县级市咨询电话越秀81864585、荔湾81899453和81360363、海珠34373677、天河87534916和85584009、白云37322673、黄埔82397790、花都86834127、番禺84692698和84692699、南沙84983311和84983300、萝岗82113155、从化87922100和87922106、增城82711283和82713112;

  省属单位(含邮政、军队、铁路、中央和部驻穗单位、以“广东省”字头冠名单位,及各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信银行除外,属广州市管理>)报考人员请致电省考办87233610或省厅83188555,详见link.233.com/25334/index.asp或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文件通知

  为了方便海珠区会计职称报考人员,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摘录以下注意事项(详见http://link.233.com/16504/site/main/kuaiji/右下角滚动热点专题“会计管理专栏”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注意事项,或http://www.gzfinace.gov.cn广州财政网-办事大厅-会计服务。

  一、中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条件:

  持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且未曾跨区、县级市办理过注册、变更手续的到原发证财政部门报名点交费确认;

  持市财政局、各区和县级市财政局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曾经办理过注册、变更手续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最后办理注册、变更手续的财政部门报名点交费确认;

  持市财政局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且未曾跨区、县级市办理过注册、变更手续的到单位所在区、县级市报名点交费确认。

  1、报考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持有广州核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已办妥调入广州手续的非广州核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中级的考生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首内页发证日期满足报考财务年限。

  2、报考初级: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3、报考中级: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财务工作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务工作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财务工作两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财务工作一年;取得博士学位。财务工龄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后从事财务工作开始计算,即合法持证上岗的财务工龄,财务工龄年限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全日制学校在读期间不算财务工龄,其从事会计工作开始的时间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按上述证书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4月10至5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17608(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报名方式。

  据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公司名称字数过多时,可省略非关键字<如:广州市、海珠、有限等字眼>,无会计专业资格<即无会计职称>“专业资格”选择“其他”, 电话号码是找回登陆密码的必要条件),记下本人注册报名号和密码。考生应准备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数码证件相片(无背景),证件照上传后不能拉长、变形,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为114像素,高156像素,不大于15kb。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打印前在页面设置中将页边距均设为0,表头和表尾设为空白),信息表要带有直接打印出来已经上传的清晰证件相片,于现场确认前交所在单位加具“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公章的。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4月23至5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会计职称考试确认所需资料(所需证照交一式一份的A4纸单面、资料清晰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返还)

  1、现有的最高学历毕业证(未领毕业证或在读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学历)。

  2、广州市、区核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已经办妥调入广州手续的非广州市、区核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地调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同时复印“调入页”)。

  3、考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填上工作时间内可联系的广州市固定电话和广州市移动电话,个别考生确实无固定电话则另外填写亲朋一个广州市移动电话,)。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相片一张(须与上传照片一致,用作办资格证)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单位加“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全日制在校学生、失业人员,分别回学校、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温馨提示:☆若考生虚报报考资料(含虚假学历、财务工龄不足等),经考试中心最终审核,即使考试成绩合格,不颁发职称证书、不退还报考费用,后果自负,请自重!

  凡证照之间资料(如:姓名、出生日期等)互不相符的,要提交有资料变更的户口簿或公安等政府部门的证明!

  领取职称证书前请勿随意变更已上报的电话号码,以便财政部门联系、顺利发送短信。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请在停止使用原号码后即复印报名确认表填上新电话号码报送报名点!

  请带银联卡交费(信用卡须持卡本人使用,其他银行卡可他人借用,不接受现金交费)!

  五、确认地点: 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公交车5、10、16、25、53、113、183、191、203、227、243、244、244A、B21、250、270、273、527、530的宝岗大道北站、市红会医院站或海幢公园站,公交线路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六、报考费用:按文件规定只收取每科考务费50元(任何部门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七、报考书籍及培训:考生可自由选择相关书籍订购地点和方式。报考确认点网上订购书籍暂未确定领取时间,书到即发短信通知集中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培训部(地址:越秀区华侨新村友爱路36号,联系电话: 83594387、83496107,即原广州财政学校培训部)领书,带确认表、收费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代领带双方身份证原件)领书。考生可自由选择培训点,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八、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分别于20138月下旬、10月上旬(以财政部公告为准),凭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index.jsp或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link.233.com/14159/portal/page/index/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需加盖公章。如发现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有误的,分别于9月3日至4日、10月15日至16日到原现场确认点所属区、县级市会计考办更正。

  九、初定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级201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中级:2013年10月26日,上午《中级会计实务》,下午《财务管理》,27日上午《经济法》。

  十、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成绩查询可登陆财政部公布的相关网站查询,或按准考证的提示进行操作、或用固定电话查询16842168,无需领取单科合格证。我区全科通过的考生请等候通知领取资格证书,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发放,无需再电话咨询。

  考务文件:《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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