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财会考〔2010〕8号
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州、地会计考办: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要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省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全省报名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由各地、市会计考办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条件: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会字〔2000〕37号转发)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会计考办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凡违反规定给予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报名方式: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今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方式。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1日;考生可按要求登录以上网站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5、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6、报名点代码统一按4 位数编码,前二位为地州市编码,贵阳市01、遵义市02、安顺市03、黔南州04、黔东南州05、铜仁地区06、毕节地区07、六盘水市08、黔西南州09,后两位为报名点或县区编码(从51开始)。
7、各报名点应选派人员,专人解答报名疑难问题,并审查报考人员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一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各地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错误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将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各行其是。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关于考试用书征订
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的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新编出版。
各市、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2011年度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考试用书。报名结束后将所需数量连同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预订单于11月2日前上报省会计考办。同时将书款汇交省财政厅发行部。
收款单位:贵州省财政厅发行部
开户银行:贵州省建行京瑞支行
帐 号:52001433600050006523
四、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1、2010年10月10日前,各地考办公布本地区2011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10年10月30日,各地考办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
3、2011年2月15日前,各地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11年2 月底前,各地考办报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同时汇交试卷费、考务费等。
5、2011年4月29日前,各地考办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11年5月11日前,各地考办到省会计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试卷。
6、2011年5月13日前,各地考办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8、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10、2011年5月16日,各地考办将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考办指定的地点。
11、2011年6月30日前,各地考办将本地区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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