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毕财会考[2012]4号
各县(区)会计考务办:
现将财政厅《转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黔财会考[2012]1号)转发你们,请各县考办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因考试时间推迟或其他合理因素不能参加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5日—6月30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761/)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并于7月1日—7月25日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市直会计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市直会计考办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财政厅转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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