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通知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就我市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凡2008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许报名参加考试。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底。
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1、报名网址及时间: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2、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统一到迁安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填写本人信息,可自行上传照片,用A4纸打印“201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交费;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只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的报名信息表和成绩单到报名点交费确认即可(非首次报名考生是指上年度报考中级并考试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迁安市报名点设在迁安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7637215)。
四、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一并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新编大纲。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考生自愿定购考试辅导用书。
五、收费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冀会考办[2007]8号文件,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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