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2011年度考试报名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方式
邯郸市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模式。
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link.233.com/26991/home/”,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完成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省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必须一致,并准确填写档案号。
三、报名条件
⑴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⑵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⑷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⑴条所列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凡2009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0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底。
四、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报名审核确认时间:10月13日至31日(周六、日休息);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报名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或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具体详情请考生参看《2011年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表》。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六、考试用书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办理订购手续,并预交书款。
七、考试培训
原则上不再组织面授培训班,鼓励考生参加中华会计网校的网上学习辅导。考生可以登录中华会计网校浏览课程设置,到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购买网上学习卡。
八、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41元/每科次,书费、网上学习卡按定价收取。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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