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办公室关于征订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的学习与辅导,保证考生及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购买所需考试用书,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印发了《关于征订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将一并证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0年)》新编出版。
三、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为大纲及辅导教材发行做好宣传工作,以为考生服务为宗旨,积极引导考生使用正版教材,防止因使用盗版和非正规渠道教材误导考生的现象发生。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征订。
四、为了保证考试用书印刷、发运工作的及时进行,缩短发行周期,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务于2010年11月1日前将考试用书预订单(见附件)传真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崔林
联系电话:0311-87010253,87874829(传真)
五、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20日期间,将所预订书款的82%汇至省会计考办指定账户,剩余18%作为各市县(市区)征订发行费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
收款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1080020010149047823
联 系 人:刘真 联系电话:0311-87010253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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