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5月10日。
一、报名网址
1、河北省会计信息网(www.hebkjxx.cn);
2、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3、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4、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2013年我市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仍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
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 |
14∶ 00一16∶ 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一11:30 经济法 |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即2008年5月31日之前。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即2009年5月31日之前。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即2011年5月31日之前。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即2012年5月31日之前。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五、现场确认
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确认信息、交费(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原件,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信息、交费[地点:邢台技师学院实训楼501房间(邢台市钢铁北路850号邢台技师学院南门)]。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七、收费标准
根据邢价行费[2007]20号文件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次4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特别提示:因后期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较多,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避开报名高峰期,尽快到报名点审核确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