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人员参加2013年度考试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对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并获准的考生(以下简称“延考考生”)参加2013年度考试做如下通知:
一、延考考生不需要在2013年度考试中重新报名、审核及缴费;
二、延考考生应通过“河北省会计信息网”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窗口登陆界面中的“找回报名注册号、密码”功能得到个人注册号和密码;
三、延考考生应通过注册号、密码,登陆个人报名信息界面,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
四、2013年10月10日至25日期间,个人自行登陆考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所示的时间和地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准时参考。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