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全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定于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早8 点至10月28日晚9点(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8点至9日晚9点。“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link.233.com/21685/)。
2010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1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0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2、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定为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不予受理);补报名确认时间定为2010年12月8日至10日,请考生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请到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确认,10月份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补报名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哈尔滨铁路系统考生,按属地管理请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3、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应携带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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