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一、 报名方式、时间及信息确认要求
2012年度考试报名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入口:
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11月7日(周六下午、周日不上班)
考生登录以上网址后按照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录入后务必于10月24日—11月7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大厅(地址:宋城路9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二楼)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信息确认及缴费后报名才有效。
信息确认时要求出示资料:
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收费标准
初级、中级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五、领取教材及准考证时间、地点、要求。
领取教材时间:2011年12月下旬
领取教材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大厅(地址:宋城路9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二楼)
要求:领书时考生需持考试用书征订单及发票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20日—5月10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市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大厅(地址:宋城路9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二楼)
咨询电话:0378-3853209、0378-3876024
开封市财政局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