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时间
1、2010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休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地点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地点: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28680848(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流程
1、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首先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开通时间为10月10日至3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登录“株洲财政局“(http://link.233.com/16936/index.aspx)”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携本人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参加2008年度继续教育)、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同底彩照两张(大头贴不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报名确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2009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正确填写2009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姓名和身份证号)。
五、资格审查需交验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不得复印和修改),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必须参加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有效身份证原件
5、2009年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持2009年度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经人事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省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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