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②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③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④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⑤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10月26日至28日在市人事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10月26日至30日进行收费和报名确认。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地点:市、县区财政局。中央、省驻永单位和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8369827、8369483
五、报名手续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在“湖南财政网(www.hncz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持有效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并办理交费手续。2010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六、市本级报名流程
1、10月20-30日,报考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网(www.hnczt.gov.cn)”→“会计之窗” →“考试指南”,下载“报名登记表”, 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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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月20-30日,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录入报名信息,通过摄像头、数码相机照相或扫描实体照片上传,打印生成的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2010年度已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填写2010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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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月20-30日,报考人员持报名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名处,经审查合格后在考试登记表上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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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月26-28日,报考人员持考生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到市人事局职改办,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考试登记表上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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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月26-30日,报考人员持考生登记表、报名考生信息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名处,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交费,并取得报名确认单。报名确认必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10月30日后财政部即关闭报名网站,停止报名。不再安排补报名。 |
七、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八、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30号)执行。
永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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