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财会〔2010〕322号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财政所,常熟经济开发区、东南经济开发区、常熟服装城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包括其他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理单位):
根据苏财会[2010]42号文件精神,现将常熟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可先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26346/,网上办事-在线申报-会计报名)报名注册。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拍照、交报名费及订书费、打印报名审核表。第三阶段:在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报名条件:
(一)正常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在2010年12月4日至12日参加补报名,逾期后果自负,此后不论考生是否有成绩,省厅不会再次开网。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
(二)正常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双休日照常工作)。补报名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0年12月11日至13日。逾期后果自负。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常熟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学楼(常熟市枫林路6号,电话:52876483。)
(四)报名条件:按财政、人事两部公布的财会[2000]11号文件附件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即除具备各项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五)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2010年)当年年底前。从事会计工作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到单位时起算(详见常熟财政网-会计之窗-“会计法规”栏目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不作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证明等报名参考。
3.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办理调转手续的,到原发证机关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级别、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级别: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二)考试科目:根据财办会[2004]25号的要求,考试科目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四)考试大纲: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一)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学历证书原件;
(四)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合格时发证、另一张用于自愿参加培训考生的听课证);
(五)第二代身份证(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已参加2009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常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考试报名时对2009年度报名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出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检查2009年度继续教育情况,未参加者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注: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先取得“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中签名确认,再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到资格审核和确认处进行审核、拍照等事项。如有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关于准考证的发放问题: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5月13日。
(三)考试用书。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考试大纲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在2011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对各科教材差错进行勘误,并对法规明显变化需要调整的部分进行调整。
(四)考试培训:各培训机构设有相应的培训班,考生可在报名点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初级、中级考试辅导。
(五)考试收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取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2元/门。考试用书书款另外收取。
(六)本次报名收费POS机刷卡收费形式,请各位考生自带银行卡,现金不予受理,希相互转告。
(七)报名信息可查询常熟财政网(www.cscz.gov.cn);会计科联系电话:52898559。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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